黑與白的搭配是冷清與高傲,黃色與黑紅格子搭配是優(yōu)雅的英倫風,蕾絲與雪紡紗搭配是淑女,而我的手與畫筆搭配就讓我成了一個設計迷。沒錯,我對服裝設計有著與生俱來的天賦。
四年前,我迷上了服裝設計,是它給了我快樂。驕傲,當同齡的孩子正在穿小花襖時,我已經穿起了皮大衣,這無疑是一種驕傲的資本。服裝設計對我來說,總是有那么多的吸引,一件素雅白衣,在我手里一變,那就是優(yōu)雅晚裝。
我對服裝設計已經到了如癡如醉。走火入魔的程度,一天不設計就心慌,每天晚上狼吞虎咽的吃完飯,一心撲在了服裝設計上,每周的巴黎服裝秀,我定不錯過,因為它總是給我太多驚喜,看著那些模特兒身著那些另類張揚的衣服登上了環(huán)形T臺時,我的心忍不住雀躍,在學服裝設計的堂姐告訴我設計每一件衣服都要用心,抱著好心情,才能做出有新意的衣服。
我有兩件放不下的東西,其中一個就是服裝設計,因為它能讓我在孤單的時候尋來安慰,傷心時帶來快樂……
為了服裝設計,我可以拋棄一切,在所不惜,甚至連生命,我多么想穿著自己設計的服裝啊。一個好的設計師必須有好的態(tài)度,好的心情面對畫稿,才能設計出更美麗時尚的衣服,舞臺的光終有一天會照射在他設計的衣服上。我就是抱著這一種心態(tài)在設計服裝。我愛服裝設計,由衷的愛,永遠的愛。我會一直承認自己是一個只會設計服裝的瘋子,因為我是它的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