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意義是什么,我們生活的最終目的是什么,這些問題一直困擾著許多人。但是,無論怎么去解答,有一個問題我們必須去解答,活著,就是為這個世界做些什么,力所能及。讀了《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以后,更加堅定了我的這一信念。
海倫·凱勒——一個生活在黑暗中卻又來給人類帶來光明的女性,一個讀過了88個春秋,卻熬過了87年無光、無聲的孤獨歲月的弱女子。然而,正是這么一個幽閉在盲、聾啞世界的人,竟然畢業(yè)于哈佛大學(xué)德吉利夫?qū)W院,為殘疾人造福,還評為20世紀(jì)美國十大英雄偶像,人們都說:19世紀(jì)有兩個奇人,一個是拿破侖,一個是海倫·凱勒。
她用生命來對我們訴說生命的意義,來激勵起我們對生命的意義,既然上帝給予我們那么好的條件,難道每個人不應(yīng)該揚起生命的風(fēng)帆嗎?
掩卷沉思,使我深刻地認(rèn)識到:一個人能不能為社會做點什么,不在于你的四肢是否健全,不在于生活給予你的條件是否優(yōu)越,而在于你有沒有奮斗的精神,有沒有認(rèn)識到生命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