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拇指是在食指的下方7厘米5毫米處,是五根手指里的“矮子”,比小指還矮,胖胖的,也是五根指手指里的“胖子”。
大拇指很靈活,當其他四根手指挨著手掌時,把大拇指上下擺動,像一個電動小人敲鐘一樣,當很快時,就像一個人的打火機出了問題一樣,但他不知道,就快速地按打火機。
大拇指很有力。我用大拇指按課桌,感覺很舒服,可能是大拇指的力量克制了沖擊力。把墨水涂在大拇指上,往紙上一壓,會看見自己的指紋,真有趣。
大拇指可以表揚別人。一次長跑考試,李瑜惟和我一起到達終點,他真的太棒了,我對他豎起了大拇指,表示他真棒,他也對我豎起了大拇指,我們都笑了起來。
如果沒有了大拇指,生活就會變得困難,沒有大拇指寫字就會寫得歪歪扭扭。我把大拇指挨著手心,相當于沒有大拇指,我用食指和中指把我心愛的鋼筆小心翼翼地夾起來,在紙上開始寫我的名字。一開始“王”字寫得還可以,可后來“誼康”兩個字寫得我也認不出來了,太丑了。我又把大拇指伸了出來,正常地握筆,又寫了一回“王誼康”,這回寫得又快又好,比沒有大拇指寫出來的字好幾萬倍。
大拇指太重要了,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我以我們要愛惜我們的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