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都說馬克·吐溫先生是個幽默大師,又很會諷刺社會上的各種事。讀了他的《百萬英鎊》后,我忍俊不禁,放聲大笑。讀了這個讓人哭笑不得的小說,我也看見了那令人哭笑不得的社會。在美國的一個小辦事員出海游玩,因故迷失方向后,幸被輪船遇救,然后隨船來到英國倫敦。他身無分文,特別孤獨,兩個富有的兄弟借給了他一張一百萬英鎊的支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內不將一百萬的支票兌換成現金而能否活下去打了一個賭。在小說的結尾,小人物不僅活過了三十天,并且利用這張百萬英鎊發(fā)了一筆財,還獲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但由始之終從來沒兌換過這張支票。小說通過小辦事員的種種“歷險”嘲弄了金錢在資產階級社會叱咤風云、呼風喚雨的作用。當時社會上的拜金主義思想,當時的人們都太看重金錢了,錢!竟然成了可以衡量一切的標準!為了錢,他們可以放棄一切,放棄地位、家人、職業(yè)……拜金主義思想是可恥的,不勞而獲更加可恥,因為世界上還有很多比金錢更重要的東西,很多不能用金錢來衡量的東西,金錢不是萬能的。之所以那個年代社會腐敗,和這些見風使舵的人們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我們這個年代,也有。一次,我看到路邊有一個滿臉是胡子的乞丐,正在低聲乞求人們:“我好幾天沒吃飯了,誰給點錢——謝謝,謝謝,祝您全家安康……”一個時髦的男青年正領著一個時髦的女青年走過,一看到那年過花甲的乞丐,便一下子皺起眉頭,繞得遠遠的,嘴里還嘀咕著:“這臟老頭,真是……”我也實在看不慣,也只好繞過了。媽媽說:“倫倫,你去給爺爺點錢吧。”說著,她拿出了兩塊錢,遞給我。我拿著錢,跑到那個爺爺前面很遠,扔了錢就跑,也不管扔沒扔中。媽媽一看我這狼狽不堪的樣子,不禁搖了搖頭。事后,我也覺得這太不對了,但就是不習慣老爺爺渾身的霉味,看不慣他衣不遮體,聽不慣他的外地口音。但是,我也知道這不至于啊,為什么偏要遠離他、躲避他呢?人人都是平等的,不能因為人們的地位、財富而就去判斷一個人的身價,那就錯了。這種以貌取人的做法難道不是社會的一種悲哀?不是一個值得人們深思的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