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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小屁孩日記》有感

很多人都討厭看書,覺得書中的文字太繁雜,讓人讀起來很枯燥,根本沒有興趣去深入閱讀。但是有這么一本書,即使是最討厭讀書的人,也會忍不住翻開這本書好好讀一讀。這本有趣、好玩的書,就是《小屁孩日記》。

這本書是一個美國中學生格雷的日記。他的日記跟我寫的日記不同,每篇日記都配了漫畫。他為自己瘦小的個子而苦惱,老是擔心會被同班的大塊頭欺負,可是另一方面呢,他又為自己的腦瓜比別人靈光而沾沾自喜;他喜歡玩電子游戲,可是爸爸常常把他趕出家去,好讓他多活動一下,結果他卻跑到朋友家里繼續(xù)打游戲,然后在回家的路上用別人家的噴水器弄濕身子,扮成一身大汗的樣子;不過,一山還有一山高,格雷再聰明,在家里還是哥哥羅德里克的手下敗將,而正在上幼兒園的弟弟都可以欺負他,無論怎么搗蛋,都有爸爸媽媽護著,常常讓格雷快氣瘋了卻又無可奈何……

格雷可以說是一個真正兒童的代表,他具有小孩子該有的所有品質,淘氣、聰明、誠實、善良、勇敢、天真、滑稽、自戀。他的成績不好,而且也不愛學習。在大人的眼中,他不是一個“好孩子”,而這些缺點卻讓無數的人愛上了這個“壞孩子”。如今的小孩,基本上喪失了兒童應有的品質,他們在父母的嚴格教育下,學會了眾多才藝。他們是眾人眼中的“天才”,但他們卻失去了兒童生涯中最寶貴的東西——童趣。過多的壓力,讓他們太早成熟,以至于還來不及享受兒童時期的快樂,就要過早面對這個殘酷的社會。就拿朗朗來說吧,他從小父親就逼著他學鋼琴,學不好的時候就要打手,朗朗的雙手可以說經常是青一塊,紫一塊。在父親的強制性學習下,他的確成為了當今我國最具名聲以及影響力的鋼琴家,但他卻完全沒有體會到童年的快樂,他的童年可以說是一層灰霾,除了鋼琴,沒有任何值得懷念的東西。那么誰說“壞孩子”不如“好孩子”。

正是因為這樣,我們更應該從今天開始寫日記,日記其實并沒是一件枯燥無味的事情,關鍵是你要用什么眼光來看待它。如果在日記上記錄下自己兒童生活的點點滴滴,到你長大成人的時候,你就會發(fā)現,自己的兒童時光是多么美好。兒時的事情又是多么有趣。從而會慶幸自己記錄下了這些值得回憶和回味的東西。覺得自己的童年時光沒有虛度,會感覺自己是多么的幸運啊!每天堅持寫日記,哪怕只是畫一幅畫,都很有意義,天長日久,你就會發(fā)現寫日記的快樂。

童年,是人的生命中最寶貴的時光,它在人的生命中僅有10年,所以,請珍惜你的童年,不要讓童年白白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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