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臘神話中的盜火者——普羅米修斯,是一個既善良又勇敢的神。他為人類盜取了天火,受到主神宙斯的懲罰。在宙斯眼里,他觸犯天規(guī),是個壞神,當然應(yīng)受懲罰;而在人們眼里,他卻是個善良、勇敢、極富正義感的神,受到無數(shù)人的敬仰。你看,同一個神,不同的對象會對他產(chǎn)生不一樣的看法。
再來看看“盜”字,我們通常稱那些偷竊或搶劫財物的人為“盜”。而普羅米修斯這位曾給人間帶來圣火的神,我們也稱他為“盜”。普羅米修斯是為他人而“盜”,為他人的幸福而甘愿受罰,這樣的“盜”,難道不值得我們學(xué)習(xí)嗎?你看,同一個“盜”字,用在不同人身上,它的意義就完全不一樣!
說到這里,我想起了曾經(jīng)讀過的一個“花與刺”的小故事。在一個玫瑰花園里,花兒競相開放,紅的、黃的、白的、粉的……蝴蝶、蜜蜂都飛來了,傳花粉,送花蜜,不時飄來陣陣芳香。啊,真美!所有從這里路過的人都情不自禁地這么贊嘆。可是有一天,一個小女孩從這兒路過,她卻說這一切并不美。為什么?因為她只看到了玫瑰花下的許多小刺。
世界上的事物就是這樣的,無論對與錯、好與壞、美與丑,當我們換一個角度去看它時,就會得出完全不同的看法與結(jié)論,這就像大文豪蘇東坡說的“橫看成嶺側(cè)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