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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興的一件事

昨天學(xué)校請了一位作文老師給我們講作文,他講得精彩而又生動,我們非常喜歡聽。下課了,他給我們每個人發(fā)了一張條子,說是可以去“陽光喔”免費試聽一節(jié)課,還可以免費領(lǐng)取一本作文書。

下午放學(xué)一回家,我就給媽媽說了這件事,媽媽說:“去。”

到了第二天早上,為了趕上八點半的課,我們?nèi)依显缇推鸫擦?,來不及過早就出發(fā)了。媽媽和我坐著公交車,爸爸帶弟弟騎著電瓶車,我們往目的地趕去。到了站臺,我和媽媽下了車,媽媽這里問問,那里找找,還是沒有找到具體地點。最后爸爸和弟弟跟上來了,爸爸說:“是這里吧?”我走過去一看,真的看見了“陽光喔”三個字,對,就是這里了。我和媽媽匆匆忙忙上樓去,我把條子給老師看了看,老師笑著說:“小朋友,你再仔細看一看,是晚上18:30哦。”我又看了看,原來是我看錯了時間,媽媽聽見了說:“煩死了。”都怪我聽話只聽半截??!我真是后悔不已,可是沒辦法呀。不能呆著這里不走吧?我們只好轉(zhuǎn)頭搭車回家了。

哎,今天真掃興,一事無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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