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氣讀完了《燈光》一文,淚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我被郝副營長那舍己為人的精神感動了。
我掩卷沉思。人生最寶貴的是生命,因為生命對于我們每個人都只有一次,誰不萬分的珍惜它?但是郝副營長卻在自己非常年輕的時候,就慷慨地獻出了寶貴的生命。這究竟是為什么?是他不懂得生命的意義嗎?不是,他對生命的意義的了解是最清楚、最深刻的。他知道,一個人活在世界上,絕不僅僅為了自己,而是為了讓他人生活得更美好。這樣的生命才是最有意義、最有價值的生命。
但是,現在有些人卻不是這樣。他們認為人的一生太短暫,如不及時行樂,就會讓生命的火炬白白地燃燒。因此,他們拼命的追求金錢和歡樂,完全不顧他人的利益。在他們的身上,我們根本看不到生命的閃光,只看到自私自利的丑惡靈魂。有些青年雖然不是這樣,但他們熱衷于追求享樂,談到吃的、穿的,他們興趣盎然;談到學習、工作,他們索然寡味,胸無大志。他們只顧自己,這樣的生命有意義嗎?
同學們,讓我們像郝副營長那樣,用”生命之光照亮勝利的道路”,讓自己的生命放射出更多的光和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