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的回憶》的作者是李星華。這篇文章敘述了作者回憶十六年前發(fā)生的事情:十六年前,作者的父親李大釗是共產黨的核心人物,卻不幸被敵人發(fā)現,抓去嚴刑逼供。但是她父親很沉著,很冷靜,絕口不提那些機密,使敵人無法獲取信息。無奈,敵人只好殺了他,而作者和她的母親、妹妹就被釋放了。當街上傳來消息:“李大釗被殺”時,作者十分悲哀。而這個信息被傳得沸沸揚揚的原因是敵人為了削減民眾的信心和對共產黨的支持。
讀完這篇文章,我不禁感嘆:“革命烈士們真是偉大!”他們?yōu)榱烁油昝赖拿魈?,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不惜承受嚴刑拷打,不怕辛苦不怕疼?ldquo;犧牲小我,成就大我”一向都是革命者不變的信仰,他們把祖國放在了第一位,自己的生命才是第二。
李大釗是一位英雄,他是中國共產黨的創(chuàng)始人之一,也是一位優(yōu)秀的革命者。他被害的時候,年僅38歲。如此年輕的革命者,卻就這樣犧牲了,多可惜呀!在《燈光》一文中講到的郝副營長,也是一位十分年輕的戰(zhàn)士。他為了使突擊連和隊伍聯系上,點燃了自己的那本書,卻不留意被敵人發(fā)現了。他才活了22歲。22歲呀!這么年輕,將來還有好一段的路途、好一段的光陰。他完全能夠去享受幸福。但是,他明白,如果沒有勝利,哪有幸福所以,他毫不猶豫的點燃了書。
中國由衰到盛,付出了多少革命烈士的鮮血和生命,那些血,染紅了手中的那面旗幟,卻仍然堅持著不肯倒下。若沒有當時戰(zhàn)士的堅強不屈、百折不撓,又怎會有這天怎會有我們我們就應感謝他們,感謝他們給予了我們這天這來之不易的幸福。
戴著鮮艷的紅領巾,緩緩舉起手,向著那座雪白的烈士碑敬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