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世紀初,遼國大舉入侵,北宋人心惶惶,有些大臣主張遷都逃跑。這時,一位大臣竭力主張抵抗,并竭力勸說宋真宗御駕親征。這位大臣就是宰相寇準。
寇準從小聰明好學。十九歲那年,他考上了進士,先后在地方上和朝廷里做官。他耿直剛強,辦事果斷,但也得罪了不少人。
公元1004年8月,宋真宗任命畢士安為副宰相。畢士安向宋真宗謝恩,宋真宗說:“不用謝恩了,我還要任命你為宰相呢。”宋真宗又說:“我還要任命一個人跟你一道擔任宰相,你看誰最合適?”
畢士安說:“寇準為人忠義,能處理大事,我不及他。”
宋真宗說:“聽說他剛強任性。”
當時,遼國正不斷出兵侵擾北方邊境。畢士安就說:“寇準忘記自己,一心為國,堅持正道,反對奸邪,所以不少人討厭他。如今遼國不斷入侵,百姓不得安寧,正應(yīng)該重用像寇準這樣的人。”
宋真宗認為畢士安講得很有道理,就同時任命畢士安和寇準兩人為宰相。
寇準擔任宰相才一個月,遼國蕭太后和遼圣宗率領(lǐng)二十萬大軍,入侵宋朝。這年十一月,遼軍很快打到澶(chán)州(今河南濮陽),威脅宋朝的都城汴京。
邊境的告急文書,一天中向東京發(fā)來五次。這些告急文書到了寇準手中,都被扣了下來。寇準談笑自如,好像沒有這回事。
第二天,人們把這事報告宋真宗。宋真宗又驚又怕,就把寇準召來,問他處理辦法。寇準說:“陛下要遼國退兵,不過花幾天時間。”
于是,寇準乘機提出,要宋真宗御駕親征,前往澶州。宋真宗不敢前去,立起身來,想退回內(nèi)宮??軠收f:“陛下一進去,群臣不得見,大事就完了。陛下不能入內(nèi)。”
宋真宗只得留下來,陸續(xù)召見一些大臣,商議對策。副宰相王欽若是江南人,主張遷都金陵。另一個大臣陳堯叟是四川人,主張遷都成都。這兩個人都想逃跑,暗地里勸宋真宗遷都,躲避敵人的鋒芒。
宋真宗問寇準說:“有人勸我遷都金陵,有人又勸我遷都成都,你看該怎么辦?”
寇準知道這是王欽若和陳堯叟出的鬼點子,就假裝不知道,大聲說:“誰給陛下提出遷都的主意,罪該殺頭!現(xiàn)在上下齊心,要和敵人決一勝負。陛下御駕親征,定能打敗敵人。要是遷都逃跑,京城一失,人心崩潰,敵人長驅(qū)直入,天下還能保得住嗎?”
在寇準的勸說下,宋真宗決定親征。這年十一月,北宋軍隊從東京出發(fā),來到韋城(今河南滑縣)。
守衛(wèi)澶州的宋軍聽說皇上親征,士氣高漲,打退了遼軍的進攻,還打死了遼國大將蕭達蘭。蕭達蘭一死,遼軍的銳氣受到了很大的挫折。
不料就在這時候,北宋統(tǒng)治集團內(nèi)部的主和派又提出遷都金陵。宋真宗膽小怕事,又想后退了??軠蕜窀嫠f:“陛下只能前進一尺,不能后退一寸。如果這時候撤軍后退,百姓失望,軍心渙散,勢必瓦解,敵人乘機殺來,恐怕連金陵也保不住了。”
宋真宗還是拿不定主意??軠视趾偷钋岸贾笓]使高瓊一道去勸說宋真宗,宋真宗這才勉強同意前進。
宋真宗只得下令進軍,渡過黃河,進入澶州城。他在北城門樓上,召見眾將。遠近將士望見宋真宗的御蓋、龍旗,齊聲高呼“萬歲”,宋軍的士氣高極了。
宋真宗把軍事大權(quán)交給了寇準。這時候,幾千名遼軍騎兵前來攻城,寇準下令開城出擊。宋軍奮勇沖殺,一下子消滅了一大半敵人。
宋軍得勝以后,宋真宗命寇準留在北城,自己回行宮去了。他回到行宮,還不放心,又派人去看寇準在干什么。只見寇準正跟官員在飲酒,有說有笑,根本不把遼軍當一回事。宋真宗這才放下心來,高興地說:“寇準這樣從容不迫,我還擔心什么呢?”
宋真宗本來就沒有決心抗遼,早在出征前,就派一個叫曹利用的官員,跟遼國談判。遼軍因為不斷受到挫折,處境越不利,就同意跟宋朝議和。
寇準堅決反對議和,主張乘勝收復燕云十六州。一些主和派就放出謠言,說寇準想利用軍隊,奪取權(quán)勢。在這種情況下,寇準沒有辦法再堅持自己的意見,只好同意議和。
這時,遼國派使者跟曹利用一道來澶州,請求議和。為了議和,宋真宗打算每年給遼國一些銀絹。他對曹利用說:“如果不得已,即使每年給一百萬,也可以答應(yīng)下來。”
曹利用動身去遼營訂立和約,寇準把他召去,說:“雖然皇上答應(yīng)百萬銀絹,可是,你答應(yīng)的數(shù)目不得超過三十萬。如超過這數(shù)目,我就殺你的頭!”
曹利用不敢違抗寇準的命令,到了遼營,終于按照三十萬這個數(shù)字談定下來了。
曹利用回來后,還沒有來得及向宋真宗匯報,宮廷內(nèi)誤傳為三百萬。宋真宗大驚,說:“太多了!”過了一會,又說:“姑且了事,這樣也可以。”
沒有多久,宋真宗就知道了確切數(shù)字,不由得喜出望外,不住口地稱贊曹利用能干。
公元1005年1月,宋遼雙方正式達成協(xié)議,規(guī)定北宋每年給遼國白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不用說,北宋百姓的負擔又加重了。不過,這還是由于寇準堅持抗遼,北宋才沒有遭受更大的失敗。因為這次和約是在澶州訂立的,所以歷史上稱為“澶淵(就是澶州)之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