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我讀到了一本有趣的書,它是瑞典作家塞爾瑪.拉格洛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
尼爾斯是一個小男孩,他非常調(diào)皮,不喜歡上學(xué)讀書,經(jīng)常做惡作劇、欺負(fù)小動物等等。有一天,他在家因為捉弄一個小精靈,被小精靈施了魔法,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兒。然后,尼爾斯在家中的雄鵝莫頓的帶領(lǐng)下,緊緊抱住雄鵝的脖子,飛到了天空。于是,他跟隨著大雁開始了漫長的旅程。在旅行中,他們碰上了狡猾的狐貍密斯?fàn)?,好心的領(lǐng)頭雁阿卡、傲慢的小鷹高歌等等。尼爾斯遇到了很多困難,但是他非常勇敢,也非常樂觀,他還從其他動物身上學(xué)到了不少的優(yōu)點。后來,尼爾斯回到家鄉(xiāng),又恢復(fù)了原來的個子,成了一個懂事的好孩子。
我很羨慕尼爾斯可以到很多地方去旅行,但是,我開始不喜歡尼爾斯。因為我覺得他非常淘氣也沒有愛心,后來,看到他越來越勇敢越來越懂事,我特別高興。特別是看到他面對困難一點也不害怕,我就告訴自己一定要像他學(xué)習(xí),以后不管遇到什么困難都不要害怕,只要堅持下來就能成功。
在書中,小精靈為了考驗?zāi)釥査?,讓他殺了自己的朋友,就可以把他變回原來的樣子。尼爾斯雖然非常想變成原來的樣子回到自己的家,但是他還是沒有傷害自己的朋友。我看到這里,覺得每個人都要向他學(xué)習(xí),要真誠地對待別人。我有很多好朋友,有時候我們會因為一點小事吵架,以后我要多為好朋友著想,這樣才會有很多的朋友。
我喜歡《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我也喜歡尼爾斯。